稅費優惠政策助力經濟回升向好
- 時間: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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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延續實施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稅政策、延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今年1月1日起,一批涉及個人所得稅、新能源汽車消費、科技自立自強等領域的稅費支持政策開始實施。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為此發布了相關政策目錄及要點。
減輕居民稅收負擔
1月1日起實施的稅費支持政策中,多項政策聚焦促增收、擴消費等領域,有利于減輕居民稅收負擔、增強居民消費能力。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為繼續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在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消費方面,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
結合新能源汽車技術進展情況,中國調整了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仍有效的車型將自動轉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稅費政策惠企力度增強
一年來,稅費優惠政策有力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助推中國經濟回升向好。國家稅務總局數據顯示,2023年1至11月,全國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18125.09億元。
如何看超1.8萬億元稅費“紅包”效果?民營企業、制造業企業、中小微企業等經營主體受益明顯。看經濟類型,民營經濟納稅人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13371億元,占比73.8%;看行業,制造業及與之相關的批發零售業占比最高,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7597.2億元,占比41.9%;看企業規模,中小微企業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11203.37億元,占比61.8%。
1月1日起落地實施的稅費支持政策將從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支持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發力,提升惠企力度:
引導企業加大設備、器具投資力度——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鼓勵創業創新——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鼓勵污染防治企業的專業化、規?;l展——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協同共治,形成政策合力
如何繼續落實好稅費支持政策,更好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稅務部門將與有關部門持續強化協同共治,形成政策合力。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與海關總署簽署“推進數據共享 深化協同共治”合作備忘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日常聯系制度,推進34類數據共享。稅務、海關部門將密切關注經營主體需求,依托電子稅務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等信息系統,深化共享數據在優化政務服務方面的應用,包括持續推行出口退稅“非接觸”辦理、出口退稅“免填報”,加快推動退運通關無紙化舉措落地等。
在云南,稅務、財政、科技等部門簽署合作協議,推出了服務企業科技創新的10項措施,針對不同的政策適用主體,制定個性化的政策清單,以更大力度促進科技創新企業發展。
在浙江余姚,經信、稅務、科技等部門強化合作,形成制造業企業梯度培育矩陣。當地稅務部門通過稅收大數據,從銷售收入、研發投入等多個維度篩選不同梯度、滿足培育要求的企業名單,建立企業培育庫,助力企業沿“微成長、小升高、高壯大”的梯次培育機制拔節向上。同時,稅務部門依托稅收大數據,針對不同企業建立智能標簽,精準識別稅費優惠政策的適用主體,通過電子稅務局精準“投遞”企業數字化轉型扶持政策及稅務數字化服務舉措,推動傳統制造業轉型升級。(人民日報海外版 記者汪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