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財政局關于申報2022年昆明市數字經濟發展扶持項目的通知
- 時間: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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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數字經濟主管部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企業:
為加快推進我市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相互融合發展,完善我市數字經濟產業布局,培育數字經濟骨干企業,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昆明市關于支持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昆政發〔2020〕26號)的要求,現就做好2022年昆明市數字經濟發展扶持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一)數字經濟應用示范項目。符合我市數字經濟發展規劃,聚焦資源數字化、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和數字化治理,圍繞數字賦能傳統產業,提高工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水平。廣泛拓展數字經濟應用場景,鼓勵支持煙草、傳統重化工、裝備制造企業利用5G、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入制造業全過程、全產業鏈和產品全生命周期,引導細分行業的龍頭企業全面提升工業數字化轉型。重點支持企業利用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刷臉工程、信息消費、防偽溯源、電子商務等示范應用,并對本地產業帶動作用明顯的數字經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類示范項目,按投入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區塊鏈技術和產業發展扶持項目。采用區塊鏈技術在昆明投資建設區塊鏈基礎平臺或建設應用項目。對認定并在本地提供區塊鏈技術服務的基礎平臺,或采用區塊鏈技術自主投資建設平臺與實體經濟融合,解決經濟發展中有關問題的項目,分別按基礎平臺建設投入、上鏈費用、項目投入費用的30%、20%、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
(三)區塊鏈備案項目。通過國家網信辦認定為境內區塊鏈信息服務名稱及備案編號的平臺項目。鼓勵企業積極按照國家網信辦《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令〔第3號〕)要求,開展申請登記備案工作,對國家網信辦認定境內區塊鏈信息服務名稱及備案編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貼。
(四)申報項目實施地為昆明市轄區,申報項目為2021年內建成并投入運行的項目。
二、申報材料
(一)昆明市數字經濟應用示范項目申請書(附件1);
(二)昆明市區塊鏈技術和產業發展扶持項目申請書(附件2);
(三)昆明市區塊鏈備案扶持項目申請書(附件3);
(四)項目執行期內單位對該項目的投入證明材料(含發票、合同、銀行轉賬憑證、與該項目相關的人力資源投入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及分類匯總表;
(五)項目備案(核準、審批)文件復印件(有則提供,無則免);
(六)單位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
(七)項目執行期內近兩年企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需加蓋企業公章);
(八)項目承接單位資質、專利、軟件著作權或其他科技成果證明材料;
(九)企業在“信用中國(云南昆明)”平臺下載打印的信用報告證明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
三、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主體為在本市區域內實際經營的企業或單位。
(二)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照《昆明市支持市場主體財政資金網上公開辦理實施方案》(昆政辦〔2019〕11號)要求,對所申請項目按照申請項目類別填寫項目申請書,按屬地化原則同時完成線上線下雙申報。線上請登陸省財政廳“陽光云財一網通”平臺(網址:http://czt.yn.gov.cn/ygyc/)進行申報;線下由所在地數字經濟發展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對項目建設所需的原始材料進行認真初審,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項目申報材料的電子版和紙質版(膠裝成冊,一式兩份)于4月26日前報送市工信局數字經濟發展處。逾期申報的項目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須真實有效,項目申報證明材料復印件須清晰完整,并簽署項目承諾書。提供復印件的同時須準備原件在項目審核、審計時使用。
(四)同一申報企業項目涉及市級多項支持的,按最高支持金額執行,不重復享受支持。項目獲得國家、省級資金支持的,市級財政支持資金視同配套。
四、聯系人及電話
市工信局數字經濟發展處 郭俊云 67459061
市財政局產業處 楊若藝 63544947
附件:1.昆明市數字經濟示范應用扶持項目申請書
2.昆明市區塊鏈技術和產業發展扶持項目申請書
3.昆明市區塊鏈備案扶持項目申請書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財政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