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度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對象遴選申報的通知
- 時間: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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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知辦函保字〔2023〕5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推動實施《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國家標準,持續推進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建設,依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創建示范管理辦法》(國知辦發保字〔2022〕6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要求,有序推進創建示范工作,現啟動2023年度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對象(以下簡稱培育市場)遴選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培育市場遴選工作按照自愿申報、擇優推薦、綜合評定的原則開展。
二、申報條件
培育市場申報條件主要包括:
(一)申報主體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經營管理的線下商品交易市場應具有固定經營交易場所。線上商品交易市場應為符合《電子商務法》規定的電子商務平臺;
(二)在市場所在區域或所在行業具有較大規模及影響力(包括市場規模、年度成交額、經營者數量等);
(三)具有知識產權保護基本管理制度,市場相關方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較強;
(四)申報主體能夠為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人員、經費、信息等方面資源和支持。
三、申報程序
(一)提交申請。申請培育市場要及時梳理2021年以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情況,對照遴選指標(見附件3),結合《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認真填寫《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對象申報表》(附件1),并通過“專業市場知識產權保護信息管理系統”(網址:www.marketipp.com,以下簡稱管理系統)進行提交。
(二)初評推薦。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根據申請培育市場提交的材料,對相關市場進行初評,在符合申報要求基礎上,對照遴選指標,推薦2至3家保護基礎好、保護需求強、保護能力好、保護意識強,在制度規范、管理機制、宣傳保障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場作為本地區擬培育對象。填寫《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對象推薦表》(附件2),上傳管理系統“申報管理”模塊。
(三)評審確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各?。▍^、市)知識產權局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評審,根據申報材料及評審意見,綜合考慮市場影響力、經銷商品或主營產業的知識產權類型、侵權行為的易發性以及各地實際工作基礎,兼顧東中西部發展平衡,遴選確定培育市場名單,批準符合條件的30家左右市場開展培育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知識產權局要充分認識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強化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實施。以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工作為引領,推動實施《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范》《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兩項國家標準,深入開展轄區內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工作,逐步形成國家、省、市三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建設體系。
(二)加強實地考察。結合初評推薦工作,各?。▍^、市)知識產權局要加強對培育申報市場的實地考察,充分摸清培育申報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的工作情況。在評審確定過程中,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申報市場進行實地抽查考核。
(三)及時組織報送。各?。▍^、市)知識產權局要明確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填寫聯系人信息統計表(附件4)于7月5日前發送至聯系郵箱。本次管理系統開放時間為7月10日至31日,請務必在開放時間內完成系統上報,同時將申請表、推薦表以及證明材料蓋章掃描后刻錄光盤于8月7日前報送我局知識產權保護司。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