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臺20條措施進一步穩就業促發展惠民生
- 時間: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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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電 鼓勵經營主體開發崗位吸納就業、加大對口岸和抵邊地區政策支持、引導高校畢業生服務鄉村振興……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出臺20條措施,著力激發市場活力,擴大就業容量,進一步穩就業促發展惠民生。
通知明確,對吸納云南省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人員除外),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穩定就業6個月(含)以上的經營主體、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通知提出,依托河口、磨憨、瑞麗等沿邊產業園區建設,圍繞園區產業規劃,積極承接勞動密集型產業,提升口岸、抵邊地區對周邊區域勞動力吸納能力。加大對口岸、抵邊地區實施“就地就近就業”政策引導,對吸納本州(市)內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穩定就業6個月(含)以上的企業可享受現有政策基礎上浮20%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對到云南省艱苦邊遠地區和邊境縣(市)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照規定落實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政策,對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照規定提前轉正定級。對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云南省行政區域內鄉鎮、村企業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且從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層服務期滿6個月的,給予個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層就業獎補。
通知還提出,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穩崗擴崗類信貸投放;挖掘公共部門崗位資源,穩定國有企業招聘規模,增加市場化就業崗位,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拓寬就業渠道;精準幫扶就業困難人員,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