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廳關于2024年度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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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
為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策源地,科技賦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云南省產業強省三年行動(2022—2024年)》,按照《云南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運行管理辦法(試行)》(云科規〔2022〕4號)相關規定,省科技廳組織開展2024年度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位和類型
省技術創新中心定位于實現從科學到技術的轉化,促進重大基礎研究成果產業化。以關鍵技術研發為核心使命,產出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產品,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群體提供技術支撐與科技服務;孵化衍生科技型企業,促進形成更加完善的產業創新生態,引領帶動重點產業和區域實現創新發展。
(一)領域類。落實國家和省科技創新重點戰略任務部署,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為行業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服務;提升云南省重點產業領域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二)綜合類。開展跨區域、跨領域、跨學科協同創新與開放合作;促進創新要素流動、創新鏈條融通;為提升區域整體發展和協同創新能力提供綜合性、引領性支撐。綜合類的省技術創新中心按照自上而下、一事一議的方式統籌建設。
二、重點支持領域
(一)高原特色現代農業
聚焦糧食、茶葉、蔬菜、水果、咖啡、牛羊(含奶業)等高原特色產業,在綠色高效種養、農產品溯源、高原特色農產品高值化利用、綠色食品功能活性開發等方面布局。
(二)綠色能源
圍繞能源重大項目建設,在清潔可再生能源開發、新能源開發和配套接網工程建設、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儲能材料研發、頁巖氣開發利用等方面布局;圍繞綠色能源生產利用,在綠色制氫、安全用氫、生物質能開發、生物質能轉化、生物基化學品合成等方面布局。圍繞新能源電池延鏈補鏈強鏈,在高轉換效率、大尺寸、雙面PERC電池、TOPCon電池、HJT電池、鋁漿、銀漿等新能源電池配套產業進行布局;聚焦綠色供應鏈體系建設,支持光伏龍頭企業與科研院所合作,開展光伏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等方面布局。
(三)先進制造
圍繞硅化工產業鏈構建和裝備制造業創新發展需求,在有機硅單體制造,延伸硅油、硅橡膠、硅樹脂、硅烷偶聯劑等下游產品,拓展有機氟硅材料、超高分子聚合物、粘合劑、密封劑、防護涂料、絕緣浸漬漆等產品,以及自動化物流裝備,大型高檔數控機床,清潔能源發電技術裝備,農機裝備,電子設備,節能環保裝備等方面布局。
(四)新材料
圍繞云南省重點產業發展需要,重點在新能源電池、錫基料、鈦基、化工新材料等開發,在支撐先進制造產業發展的光電子微電子材料、第三代半導體及顯示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綠色建筑材料、3D打印材料和資源綜合利用材料等方面布局。
(五)生物醫藥
圍繞云南省生物醫藥產業創新高質量發展需求,重點在支撐天麻、石斛等云南特色優勢中藥材全產業鏈發展,中藥產品發展及二次開發,血液、細胞制品發展,防治重大疾病的創新藥、改良型新藥、仿制藥研發等方面布局。
(六)數字經濟
聚焦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突出數字化綠色化協同促進云南產業轉型發展,在行業軟件產品、數字農業、數字交通、智能制造、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智慧旅游、數字文創、數字商貿、智慧物流以及5G、物聯網、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云南特色優勢農產品、產業深度融合等方面布局。
(七)其他
其他云南省重點產業科技創新需求領域布局。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
省技術創新中心由省內科技創新優勢突出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牽頭建設。
在企業優勢地位突出、行業集中度高、市場化水平高的領域,主要由龍頭企業牽頭,產業鏈有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參與,通過組建新型研發機構、平臺型公司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方式共同投資建設。
在主要由技術研發牽引推動、市場還未培育成熟的戰略性領域,可以由具有技術領先優勢的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水平創新研究院牽頭,聯合省內企業共同建設。
(二)基本條件
1. 在云南省境內注冊登記,鼓勵注冊登記為獨立法人新型研發機構。
2. 建設單位是企業的,應是行業龍頭企業,建有相對獨立研發機構,經營狀況良好且申報前1年度資產負債率低于70%;建設單位是高校、科研院所、技術機構的,須與省內2家以上企業共同建設。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處于行業引領地位,具有行業公認的技術研發優勢、領軍人才和團隊。研發團隊中固定人員不少于100人,其中,中高級職稱或碩士學位以上研究和技術人員所占比例不低于50%。
3. 創新組織能力強,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相關重點學科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有緊密的產學研合作基礎,具有廣泛聯合產學研各方、整合創新資源、形成創新合作網絡、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創新任務的優勢和能力。近3年內,主持或承擔與研發方向相關的國家級項目1項或省級項目3項以上。
4. 建設單位能夠穩定支持省技術創新中心開展工作,為省技術創新中心的建設、運行管理、科學研究、人才引進和培養、開放交流等方面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擁有完善的科研基礎設施,研發場地面積在1500㎡以上,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在2000萬元以上,近2年研發經費投入每年不少于1000萬元。
5. 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產生并應用,具有相關領域核心技術知識產權。主持或承擔2項以上行業標準制定。擁有2項及以上與研發方向相關的I類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利權等),或擁有12項及以上II類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數達到5項以上,累計創造直接經濟效益5000萬元以上。
6. 地方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承諾給予支持且已有一定規模的前期投入。
(三)其他情況
1. 優先支持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托單位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鼓勵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持續發揮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
2. 為避免重復布局,不受理與已建省技術創新中心研究方向重復的建設申請。已獲批建設省重點實驗室的單位,在同一研究領域申報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研究方向和研究內容不能交叉重復,研究人員必須明確區分。已標注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名稱的科研成果不得用于支撐省技術創新中心的申報。
3. 聯合申報省技術創新中心的,牽頭申報單位人員在固定人員中占比須超過1/2。
4. 以企業為主體建設的配套投入資金與省財政資金比例不低于3:1,以非企業為主體建設的配套投入資金與省財政資金比例不低于1:1。
5. 企業單獨新建或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產業創新平臺,近2年企業投資超過3000萬元(含),經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且符合以上申報條件,按程序納入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渠道。申報單位通過“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kjgl.kjt.gov.cn/egrantweb/)進行網上申報。使用項目負責人賬號,通過“申報管理”—“項目申請”—“新增項目申請”—“科技人才與平臺計劃”—“技術創新中心專項”—“填寫申請”,填報并提交相關材料。牽頭申報單位對所提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新申報單位及人員系統注冊流程詳見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首頁“通知公告”欄目“用戶使用手冊”。
(二)受理時間。申報單位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6日18:00時,推薦單位推薦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8日18:00時,逾期申報和推薦的,將不能參加本批次的評審。
五、聯系方式
技術支持:4001616289
省科學技術院高新技術中心:李宏程,0871-68051159
省科技廳平臺處:易浩安,0871-63103842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