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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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和《云南省“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部署的重點任務,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21〕1197號)等文件精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開展2024年度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1.云南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科研組織。
2.有較強研發創新能力,主要技術、產品和設備擁有自主發明專利,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申請量、授權量、擁有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有較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近2年知識產權轉化實施率達到60%以上,專利產品和專利技術營業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40%以上。
4.有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專設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有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有能滿足知識產權工作需要的經費預算。
5.企業經營狀況和成長性良好,依法納稅,近2年無失信記錄、侵權事件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糾紛。
6.優先支持在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https://www.zlcp.org.cn/)上成功備案,以及獲得《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認證的企業、科研組織積極申報。
(二)申報材料
1.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申報書(附件)。
2.附件材料包括: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工作初步方案、申報主體資格和銀行開戶許可證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證書和年度監審證明、發明專利和馳名商標權屬證明、主要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專利轉讓許可情況、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情況、專利產品銷售情況、知識產權經費投入、申報前一年完稅證明和財務報表、獲獎證明等。
3.紙質材料按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申報書、附件材料的順序裝訂成冊。電子材料將申報書和附件材料掃描成一個pdf文檔,以“單位名稱+示范企業申報書”命名。
(三)推薦方式
各州、市市場監管局在組織、動員和指導本地創新主體申報的基礎上,對申報材料完備性、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準確性、失信侵權行為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擇優向省市場監管局推薦。中央駐滇單位可直接向省市場監管局申報。
二、培育期限
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的培育期限為三年。培育滿一年以上的,可申報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期滿仍不能成功申報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取消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稱號。再次具備申報條件的,可重新申報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
三、工作要求
5月31日前,各州、市市場監管局將確定推薦的示范企業申報材料(紙件一式1份)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電子材料以“州市名稱+示范企業申報材料”作為文件夾名,發送至指定郵箱。
聯系人:李順璽
電 話:0871-64566760
郵 箱:ynipolsx@163.com
附件: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