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劃”申報評審工作的公告
- 時間: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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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牢固樹立人才引領發展戰略地位,加快推進人才強省戰略,現就開展2020年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劃”(以下簡稱“兩個計劃”)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項目及要求
(一)申報項目
1.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高層次人才、高端外國專家、人文社會科學人才、產業人才、青年人才、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6個專項。
2.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劃”:科技領軍人才、云嶺學者、產業技術領軍人才、首席技師、教學名師、名醫、文化名家、青年拔尖人才8個專項。
3.柔性引才:柔性引進的人才(團隊),符合條件的,可對應申報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高層次人才、人文社會科學人才、產業人才、青年人才、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5個專項。
4.其他專項:科學家工作室、研修訪學、引才伯樂、人才培養激勵。
(二)申報方式
“兩個計劃”采取網絡申報方式開展,通過“云嶺先鋒網”(http://www.ynylxf.cn)或云南網(http://www.yunnan.cn)“人才強滇”欄目登錄“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臺”進行申報。
(三)申報要求
1.所有專項申報人年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1日。
2.申報人根據個人情況,在“兩個計劃”各專項中擇一申報。除科學家工作室、人才培養激勵和引才伯樂專項外,若同時申報多個專項的,取消本年度所有專項申報資格。
3.已入選“兩個計劃”相應專項的人才,不得申報“兩個計劃”同一層次及以下的其他專項;同時,不得以同一成果(項目)申報“兩個計劃”更高層次專項。
4.高層次人才專項,科技領軍人才專項、云嶺學者專項入選人才,以及未入選“兩個計劃”但與上述專項層次相當、并已入選國家級人才項目,且行政、人事、工資關系在云南省的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的其他高層次人才,可以申報科學家工作室。
5.“兩個計劃”中各專項入選人才,可以申報研修訪學專項支持。柔性引才,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人才培養激勵和引才伯樂專項入選人員不在申報范圍。
6.根據《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建設支持方案》(云黨人才〔2018〕3號),經審批列入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以下簡稱“高創園”)人才目錄名單并全職在園工作的人才,經“高創園”管委會審核同意后,直接向各專項省直主管部門申報相應專項。
7.申報人員在填報申報書以及提供相應支撐材料時,要體現“代表作”思想,突出本人取得的標志性、高質量成果,以及與申報專項關聯性強、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二、時間安排
(一)申報。申報時間為2020年4月1日至5月15日。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二)評審。所有專項評審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其他事項
(一)組織領導。“兩個計劃”申報評審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科學技術廳(省外國專家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8家省直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州(市)黨委組織部統籌本地各專項對口部門工作,在各專項省直主管部門指導下認真做好政策宣傳、組織動員、審核把關等工作。各用人單位積極支持人才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如實出具證明材料。各級紀檢監察等部門根據管理權限對申報人廉潔自律等情況嚴格把關,按要求出具相關意見。工作中推諉塞責、不及時履行審核職責、把關不嚴不實的,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進行通報。
(二)評審原則。申報人要如實填報個人情況及學術科研情況。對參與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并做出突出貢獻人才可優先評審。對于有突出貢獻的人才,除年齡外可放寬申報審核條件,按照“寬進嚴出”原則,先申報審核后評審認定。評審工作采取“代表作”評價、同行評價等方式,突出能力、價值、貢獻導向,加強對道德品質、學術水平、創新能力、業績貢獻和成長潛力等方面的綜合評價,不簡單“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帽子”評價人才。實行評審專家信譽制度,對在工作中有不當行為的評審專家,情節嚴重的取消省級人才項目稱號,5年內不得參加省級人才、科技項目評審。
(三)營造氛圍。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強化政策解讀,廣泛宣傳動員。各地各部門和各類用人單位,充分宣傳發動,共同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未盡事宜,可關注“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臺”通知公告,或咨詢各專項省直主管部門。
云南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