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臺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十條措施——新出臺重大政策須開展事前績效評估
- 時間: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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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吳潔 通訊員丁征)近日,昆明市財政局制定出臺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十條措施(以下簡稱“十條措施”)明確,為提升資金效益,各部門要開展與完善分行業、分領域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建設,編制科學合理、可比可測的績效目標,對新出臺重大政策、項目等開展事前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申請預算的必備條件。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政資金監管,健全權責清晰、管理科學、運轉高效的財政資金全過程閉環監管機制,昆明市財政局出臺了十條措施。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十條措施規范了三項管理:一是規范預算編審管理,從項目立項的必要性、實施方案的可行性、支出預算的合理性、績效目標的適配性進行項目審核,結合財力狀況統籌編制預算。二是規范預算執行管理,明確嚴格執行同級人大批準的預算,及時清理處置存量資金;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時分配下達、使用專項資金;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強化預算執行監管,及時糾偏;大力壓減預算執行慢、年度結余規模大、績效目標脫離實際等支出預算。三是規范決算管理,明確依法依規編制預算執行、年度決算報告,全面真實反映政府年度預算執行和收支情況、單位年度預算執行結果,并及時向社會公開。
十條措施還提出,突出財政資金績效全過程管理,完善績效事前管理,對新出臺重大政策、項目等開展事前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申請預算的必備條件;強化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情況的“雙監控”。突出政府購買服務過程管理,將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與部門預算、政府采購預算同步編制,強化購買服務預算執行的全過程跟蹤,對合同履行、績效目標實施等開展監控,應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監督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突出預算一體化過程管理,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全面應用,提高數據質量,增強信息共享和資源統籌能力,強化全過程動態監管。突出財政資金監督問責過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