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3-02-10
- 來源:
- 瀏覽:326
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云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云工信規〔2023〕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現就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為在云南省內工商注冊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二)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以上統稱企業合規經營情況);
(三)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評價、認定標準。
(四)直通車條件
滿足科技獎勵、研發機構、新增股權融資、高新技術企業等榮譽4項條件之1相關要求的企業,可享受直通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程序,具體詳見附件7。
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滿足科技獎勵、研發費用總額、新增股權融資、“創客中國”全國500強4項條件之1相關要求的企業,可享受直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程序,具體詳見附件7。
二、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企業按照《申報流程圖》(附件1)完成申請。
縣級工信部門核查企業合規經營情況。核查通過的,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管理端”(以下簡稱“管理端”,網址為http://106.74.81.202:6900/zxqy/,對應賬號和密碼由州市工信部門提供至縣級工信部門)向上推薦,收集一式兩份企業申報紙質材料(按照直通車申報材料、一般類申報材料區分開),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5)上報至州市工信部門。
州市工信部門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組織實地抽查。通過的從“管理端”向上推薦,同時將一份企業申報紙質材料(按照直通車申報材料、一般類申報材料區分開)、《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5)上報。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企業按照《申報流程圖》(附件1)完成申請。
縣級工信部門核查企業合規經營情況。核查通過的,在“管理端”向上推薦,收集一式兩份企業申報紙質材料(按照直通車申報材料、一般類申報材料區分開),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6)上報至州市工信部門。
州市工信部門根據認定標準,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并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組織實地抽查。通過的從“管理端”向上推薦,同時將一份企業申報紙質材料(按照直通車申報材料、一般類申報材料區分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6)上報。
三、工作要求
(一)專精特新優質企業是今后工信系統培育支持的重點,請各級工信部門高度重視,加強政策研究,加大宣貫力度,充分挖掘梳理,廣泛動員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強化輔導服務,爭取更多企業納入培育范疇。
(二)請申報企業將附件2、3要求上傳的佐證材料,逐項命名(命名格式為:序號+XXX佐證,如:六.2 知識產權證書佐證),并按順序匯總整理后,以1個不超過300M的壓縮包形式上傳;若佐證材料缺失,將影響得分。
(三)請各州市工信部門于3月31日前將初審通過的企業申報紙質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直通車申報材料、一般類申報材料區分開)報送云南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主樓516室(地址:昆明市官渡區東風東路209號,聯系人及電話:馬文波, 0871-63343851)。匯總表格發至指定郵箱。
(四)申報全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中小企業處 龐鴻勇 0871-63512663
郵箱:ynsmegov@126.com
附件:1.申報流程圖
2.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佐證材料清單及裝訂要求
3.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佐證材料清單及裝訂要求
4.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
5.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6.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7.云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