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興滇英才支持計劃”申報工作的公告
- 時間:2023-04-06
- 來源:
- 瀏覽:197
來源:云南日報
根據《云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現就2023年度“興滇英才支持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項目
(一)個人專項。第一層次:科技領軍人才、云嶺學者;第二層次:高端外國專家、產業創新人才、首席技師、教育人才(原教學名師)、醫療衛生人才(原名醫)、文體人才(原文化名家)、創業人才;第三層次:青年人才。
(二)團隊專項。頂尖團隊和創新團隊。
(三)柔性引才。符合條件的柔性引進人才(團隊),可按程序申報相應專項引進支持、激勵支持和特殊支持。
(四)配套專項??茖W家工作室、培養激勵、研修訪學、引才伯樂激勵。
二、申報方式
(一)“興滇英才支持計劃”采取網絡申報方式開展,申報人通過“云嶺先鋒網”或云南網“人才興滇”欄目登錄“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臺”進行申報。
(二)高層次人才聯名推薦的引進人才申報“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和企業自主認定高層次人才試點工作,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報條件及規則
(一)申報條件。申報條件詳見“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臺”通知公告欄(各專項實施細則),需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 申報人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6日。(例如:青年人才專項要求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即1983年4月6日以后出生)
2. 申報人符合《云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可適當放寬相應申報條件。
3. 云南省行政區域外的科研團隊離岸申報頂尖團隊的,須具備下列條件:
(1)云南省行政區域外的科研團隊在云南轉移轉化科研成果,且成果轉化取得實質性進展,符合頂尖團隊資格條件的,1年內可申報頂尖團隊。
(2)科技成果必須在云南省行政區域內轉化應用,且具有國內領先水平、技術成熟度高,權屬清晰,無知識產權糾紛。
(3)申報頂尖團隊的依托單位應為云南省行政區域內的成果轉化所在機構。
(4)按協議或合同約定,團隊帶頭人及核心成員,擬在云南省連續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不少于3個月。
(5)申報時應提供與技術供方或需方簽訂的委托服務合同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促成技術投融資證明材料等。
(6)無實質創新內容的單純擴產擴量、單純技術改造項目不在支持范圍。
(二)申報規則。申報規則按《云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辦理,需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 申報人根據個人實際,在個人專項和團隊專項中擇一申報,若同時申報多個項目的,取消本年度所有項目申報資格。
2. 已入選“興滇英才支持計劃”的人才,可憑入選后取得的新成果,申報更高層次專項。
3. 申報人入選云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后,在培養支持期內,不得再申報州(市)或行業領域人才計劃。
4. 根據《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建設支持方案》,經審批列入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以下簡稱“高創園”)人才目錄名單并全職在園工作的人才,經“高創園”管委會審核同意后,直接向省級專項主管部門申報相應專項。
5. 申報人在填報申報書以及提供相應支撐材料時,要按照“代表作”要求,突出本人取得的標志性、高質量成果,以及與申報專項關聯性強、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申報時,不得上傳涉密資料。
四、申報時間安排
2023年4月6日至5月15日,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五、組織領導
云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申報評審工作在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下,由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共同組織實施。
未盡事宜,請關注“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臺”通知公告或向省級各專項主管部門咨詢。
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