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2020年4月20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審查情況的公示
- 時間: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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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及信息公開要求,經審議,我廳擬對以下項目作出審批意見,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
聯系電話: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資項目審批服務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昆明市西山區廣福路商業中心A9棟 傳 真:0871-64123089 郵編:650028
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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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西縣蘭益釀造有限公司原年產3000噸白酒、配制酒遷建項目 |
瀘西縣白水鎮瀘西工業園區生物食品加工區 |
瀘西縣蘭益釀造有限公司 |
太原核清環境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
瀘西縣蘭益釀造有限公司現有項目共有兩個廠區,即位于瀘西縣中樞鎮東新路12號的老廠區和位于瀘西縣阿廬大街北段的松子酒勾兌、灌注以及包裝車間(松子酒灌裝廠區)?,F有項目年生產白酒3000t,包括2000t白酒和1000t松子酒(配制酒)。瀘西縣蘭益釀造有限公司已取得了食品生產許可證(許可證編號SC11553252737666),生產產品種類為白酒及配制酒。 現有項目老廠區建廠時間較早,建設時處于縣城邊,周邊居民較少,后因瀘西縣城發展,城區向周邊擴張,老廠周邊居民不斷增加,項目生產會對周邊住戶產生一定的影響。另外,根據《瀘西縣城市總體規劃修編(2006-2020)》,現有項目老廠區用地屬于二類居住用地,與城市總體規劃不符。為此,瀘西縣蘭益釀造有限公司擬投資6000萬,將現有的兩個廠區統一搬遷至瀘西工業園區生物食品加工區。利用公司“年產5萬噸苦蕎醋酸發酵新型健康飲料項目”(該項目已撤銷環評批復,不再建設)內已建成的廠房和剩余空地建設生產車間進行生產。搬遷后,生產規模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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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主要環境影響:施工期影響:①廢水:生活污水及施工廢水;②廢氣:機械廢氣、揚塵、裝修廢氣;③噪聲:施工機械噪聲;④固廢:生活垃圾、廢土石方和建筑垃圾;⑤生態環境:水土流失、破壞植被。 運營期影響:①廢水: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生產廢水有泡洗糧廢水、鍋底水、發酵黃水等。生活污水主要來自廠內職工日常辦公生活排放;②廢氣:燃氣鍋爐廢氣、生產過程揮發的乙醇、污水處理站惡臭、食堂油煙、酒糟異味;③噪聲:風機、水泵、酒泵、洗瓶、松子破碎機等設備產生的噪聲,噪聲源強約75-90dB(A);④酒糟、松子殘渣、廢離子交換樹脂和反滲透膜、廢棄包裝材料、濾渣、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破碎酒瓶、生活垃圾及泔水。 項目預防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施工期對策措施:①廢水:建設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廢水,沉淀后的施工廢水全部回用;施工人員依沖廁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污水處理廠處理;設置簡易沉淀池及雨水收集溝渠,沉淀后的雨水進入景觀水池。②廢氣:砂料、建筑裝飾垃圾加蓋篷布;施工作業面及施工場地進行灑水降塵;對地面進行清掃,保證地面清潔度;對車輛進行清洗,物料運輸采取密閉措施;加強施工管理加強大型施工機械和車輛的管理,執行定期檢查維護制度。③噪聲:噪聲較大的設備應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免在夜間施工;主要產噪設備盡量布置于地塊北面;在項目施工區域設置圍擋;選用性能好、噪聲低的設備進行施工;加強管理,減少人為噪聲產生。④固體廢物:產生的土方部分用于回填,剩余部分運至園區管委會指定地點堆放;建筑垃圾經過分揀、剔除后回收利用,剩余部分運到指定地妥善處置;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運營期對策措施:①廢氣:燃氣鍋爐廢氣設置15m高排氣筒排放;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處理油煙;酒糟采用加蓋塑料桶收集后集中存放,加強車間酒糟臨時堆存的環境管理,加強車間通風換氣,做到日產日清;污水處理站污泥及時運輸和處置,減少堆存時間。②廢水:鍋爐軟水制備產生的再生廢水及強制排水、純水制備產生的廢水、洗泡糧廢水、釀造車間清潔廢水、灌裝車間清潔廢水、1#公共衛生間沖廁廢水及化驗室廢水進入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達《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1-2011)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由1#排污口排入園區污水管網,進入白水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冷卻系統強制排水用于泡糧;發酵黃水、蒸糧鍋底水、蒸餾鍋底水與酒糟一同外售養殖企業(養殖戶);酒瓶清洗廢水經三級沉淀池、生態溝處理后進入景觀水池,回用于景觀補水及綠化;行政辦公區生活污水及2#公共衛生間沖廁廢水進入2#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B級標準后,由2#排污口排入園區污水管網,進入白水鎮污水處理廠處理。③噪聲: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使高噪聲設備盡可能遠離廠界;在滿足工藝設計的前提下,盡量選用低噪聲型的設備;設備安裝時,根據設備的噪聲頻率采用相應的減震墊措施,關鍵部位加膠墊以減小震動,最大程度減少設備安裝過程中噪聲的產生;風機的進、出氣口設阻抗復合式消聲器,安裝減振底座,管道、閥門接口采用緩動及減振的撓性接頭(口)。加強設備的維護,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④固體廢棄物:酒糟、松子殘渣、濾渣外售當地養殖企業作為飼料使用;廢反滲透膜由供貨回收;廢包裝材料外售廢品收購商;由供貨商回收置換新瓶;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公眾參與情況:本次公眾參與采用問卷調查方式,調查的對象主要是項目周圍的村民和村委會、村小組等社會團體,項目向周圍群眾發放《公眾參與問卷調查表》,共發放60份,其中社會團體部分10份,社會公眾部分50份。 建設單位根據我單位制訂的公眾參與調查表,向當地社會團體及民眾發放了調查表,同時介紹了工程情況。問卷調查共發放和收回10份團體問卷,調查對象為白水鎮政府、相關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管委會等,團體均持支持態度;共發放和收回50份個人調查問卷,調查對象包括吾乃白、益谷、巨庶村等地村民。調查結果表明,接受調查的個人中有50人(100%)持支持態度,無公眾對項目持反對意見,說明周邊公眾對瀘西縣蘭益釀造有限公司原年產3000噸白酒、配制酒遷建項目的建設是基本認同的。 2019年1月,建設單位通過現場、網絡平臺(http://www.ynluxi.gov.cn)及紅河日報三種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并未受到反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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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醉明月酒業有限公司釀酒項目 |
水富工業園區云富-笆簍壩片區(向家壩鎮明月路1號 |
云南醉明月酒業有限公司 |
云南湖柏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11636.64,建筑面積16747平方米,建設年產500噸五糧濃香型原度基酒及配套設施。 |
項目主要環境影響: 根據本項目工程特點和現場調查的結果,本項目需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有: (1)本項目排放的廢氣對大氣環境的影響是否可以接受; (2)污染防治措施及風險防范措施的可行性,是否滿足達標排放; (3)固體廢棄物處置方式的選擇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4)項目的污水處置方式是否合理,處置后的廢水是否能夠做到達標排放。 項目預防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酒廠建廠運營至今已有30余年,施工期早已結束,因此不在對施工期期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進行論證。 運營期污染防治措施 : 1、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 (1)原料破碎過程采用集氣罩及脈沖袋式除塵器進行除塵;(2)實驗廢氣經通風櫥收集后在所在樓樓頂排放;(3)加強生產管理,包裝釀造車間廠房通風;(4)蒸汽鍋爐使用天然氣為燃料,減少燃燒過程各污染物產生,燃燒廢氣經15m排氣筒排放。 2、對水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可實現分類收集,(1)設置5m3化糞池一個;(2)廢水處理車間處理規模為15m3/d,嚴格按《報告書》提出的要求落實、對地下水的運行可控。 3、對聲環境的影響 工程設計采取了嚴格的噪聲防治措施,噪聲防治措施較為有效,項目廠界晝、夜噪聲預測值均可達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在采取降噪措施后,項目區域環境噪聲可以達標,不會改變關心點的聲環境功能要求。 4、固廢處置 項目在建設運營過程中,產生一定量的固體廢物,包括雜質、丟糟、廢包裝材料、污泥、除塵器粉塵、生活垃圾等。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按照相關規范要求進行貯存和處置,處置率為100%。 5、環境風險 (1)天然氣在發生泄露時及時將控制閥門關閉;(2)在廠區室外消防管網上設室外消火栓,各建筑室內消火栓為環狀給水管網。廠區內進行了雨、污水分流系統,事故狀態時,及時切斷廠區廢水外流通道,事故廢水通過地溝收集到事故池中,再送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外排;(3)在辦公區域及車間需要的部位,消防設備手動控制、消防設備工作狀態顯示、消防通信等功能;(4)基礎酒儲罐應密封,儲罐上方設自動噴淋裝置,以便氣溫較高時用于降溫。(5)防止機械(撞擊、磨擦)著火源,控制高溫物體著火源、電氣著火源及化學著火源;建立防爆檢測和報警系統。 (6)儲罐設備良好接地,設立永久性接地裝置;裝罐輸送中防靜電限制流速,禁止高速輸送,禁止在靜電時間進行檢查作業。儲罐內不安裝金屬性突出物。作業人員穿戴抗靜電工作服和具有導電性能的工作鞋。(7)對基礎酒的儲存量、儲存周期、儲罐設計參數等都應經過科學的計算,以便減低事故發生的概率。(8)在儲罐下方設圍堰,當出現小劑量泄露時,以便及時對其進行處理。 (9)貯罐外部應該經常檢查,及時發現破損和漏處,對貯罐性能的下降制定應急對策。應及時對貯罐焊縫、墊片、鉚釘或螺栓的泄漏采取措施。(10)項目在基礎酒儲罐區設置有2.5m高圍擋,同時保持了與廠界最近為20m的間隔。(11)廢水處理車間設置5m3事故水池1個。 公眾參與情況:公眾參與主要采取問卷調查、報紙和網站公示的形式開展。2019年4月17日進行了第一次項目信息網上公示和在廠區大門處粘貼公示,同時協助業主單位對項目周邊的團體、個人開展了公眾參與調查工作。2019年7月18、19日進行了報紙公示和第二次項目信息網上公示,根據調查統計結果相關單位和群眾對本項目建設的意見、受調查的單位和群眾均表示支持項目建設、無人反對,公示期間也未收到任何反饋意見。 關于被調查者提出的對于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主要是關于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等問題,本報告提出了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嚴格要求項目加強環境管理,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確保項目產生的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 公眾參與過程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