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云南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19-12-30
- 來源:
- 瀏覽:370
云科高發﹝2019﹞9號
各州(市)科技局、商務局、財政局、稅務局、發展改革委,滇中新區稅務局,有關企業:
為引導外資更多投向高技術、高附加值服務業,促進我省企業技術創新和服務能力提升,增強我省服務業綜合競爭力,同時進一步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優化外貿結構,根據國家《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及《關于印發〈云南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科創發﹝2018﹞6號)精神,現將2019年云南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申報條件
(一)在云南省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
(二)從事《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附件《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或《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附件《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中至少一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四)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五)符合《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條件的企業,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中所規定的服務而從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二、申報程序
(一)符合上述申報規定條件且為查賬征收的企業,本著自愿的原則,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進行注冊登記,在線填報《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同時,將紙質《申請表》(加蓋企業公章)及相關佐證材料(一式六份)報送至所在州(市)科技局。
(二)各州(市)科技局會同同級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各州(市)科技部門于2020年1月15日前匯總上報省科技廳。
(三)省科技廳會同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在云南省科技廳電子政務門戶網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聯合發文認定,頒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證書”,并將認定企業名單及有關情況通過科技部“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備案。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姚廣博,0871-63130753,15687792686
邢學東,0871-63130753,13658897926
左琳昆,0871-63135996,18008847329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號云南科技大樓1711室
郵編:650051
附件:1.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
2.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云南省商務廳 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
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
一、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
(一)軟件研發及外包
類 別 |
適用范圍 |
軟件研發及開發服務 |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業、零售、服務、能源、物流、交通、媒體、電信、公共事業和醫療衛生等部門和企業,為用戶的運營/生產/供應鏈/客戶關系/人力資源和財務管理、計算機輔助設計/工程等業務進行軟件開發,包括定制軟件開發,嵌入式軟件、套裝軟件開發,系統軟件開發、軟件測試等。 |
軟件技術服務 |
軟件咨詢、維護、培訓、測試等技術性服務。 |
(二)信息技術研發服務外包
類 別 |
適用范圍 |
集成電路和電子電路 設計 |
集成電路和電子電路產品設計以及相關技術支持服務等。 |
測試平臺 |
為軟件、集成電路和電子電路的開發運用提供測試平臺。 |
(三)信息系統運營維護外包
類 別 |
適用范圍 |
信息系統運營和維護 服務 |
客戶內部信息系統集成、網絡管理、桌面管理與維護服務; 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統、遠程維護等信息系統應用服務。 |
基礎信息技術服務 |
基礎信息技術管理平臺整合、IT基礎設施管理、數據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務、通訊服務等基礎信息技術服務。 |
二、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
類 別 |
適用范圍 |
企業業務流程設計服務 |
為客戶企業提供內部管理、業務運作等流程設計服務。 |
企業內部管理服務 |
為客戶企業提供后臺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審計與稅務管理、金融支付服務、醫療數據及其他內部管理業務的數據分析、數據挖掘、數據管理、數據使用的服務;承接客戶專業數據處理、分析和整合服務。 |
企業運營服務 |
為客戶企業提供技術研發服務、為企業經營、銷售、產品售后服務提供的應用客戶分析、數據庫管理等服務。主要包括金融服務業務、政務與教育業務、制造業務和生命科學、零售和批發與運輸業務、衛生保健業務、通訊與公共事業業務、呼叫中心、電子商務平臺等。 |
企業供應鏈管理服務 |
為客戶企業提供采購、物流的整體方案設計及數據庫服務。 |
三、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
適用范圍 |
知識產權研究、醫藥和生物技術研發和測試、產品技術研發、工業設計、分析學和數據挖掘、動漫及網游設計研發、教育課件研發、工程設計等領域。 |
附件2
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
類 別 |
適用范圍 |
一、計算機和信息服務 |
|
1.信息系統集成服務 |
系統集成咨詢服務;系統集成工程服務;提供硬件設備現場組裝、軟件安裝與調試及相關運營維護支撐服務;系統運營維護服務,包括系統運行檢測監控、故障定位與排除、性能管理、優化升級等。 |
2.數據服務 |
數據存儲管理服務,提供數據規劃、評估、審計、咨詢、清洗、整理、應用服務,數據增值服務,提供其他未分類數據處理服務。 |
二、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 |
|
3.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 |
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基因學、工程學、醫學、農業科學、環境科學、人類地理科學、經濟學和人文科學等領域的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 |
4.工業設計服務 |
對產品的材料、結構、機理、形狀、顏色和表面處理的設計與選擇;對產品進行的綜合設計服務,即產品外觀的設計、機械結構和電路設計等服務。 |
5.知識產權跨境許可與轉讓 |
以專利、版權、商標等為載體的技術貿易。知識產權跨境許可是指授權境外機構有償使用專利、版權和商標等;知識產權跨境轉讓是指將專利、版權和商標等知識產權售賣給境外機構。 |
三、文化技術服務 |
|
6.文化產品數字制作及相關服務 |
采用數字技術對舞臺劇目、音樂、美術、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獻資源等文化內容以及各種出版物進行數字化轉化和開發,為各種顯示終端提供內容,以及采用數字技術傳播、經營文化產品等相關服務。 |
7.文化產品的對外翻譯、配音及制作服務 |
將本國文化產品翻譯或配音成其他國家語言,將其他國家文化產品翻譯或配音成本國語言以及與其相關的制作服務。 |
四、中醫藥醫療服務 |
|
8.中醫藥醫療保健及相關服務 |
與中醫藥相關的遠程醫療保健、教育培訓、文化交流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