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2019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 時間: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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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發改辦價格〔2020〕136號
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有關文件規定,為切實做好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后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管,現就2019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工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工作,是收費單位開展收費情況自查、檢驗降費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強化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重要抓手。省直有關部門、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把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作為清理規范收費的重要工作來抓,并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加強對相關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省直有關部門要主動配合做好市場價格監管系統中本部門、本行業收費單位信息維護和收費情況報告工作。各州、市發展改革委按照管理權限,安排部署和組織好本地區收費單位信息維護和收費統計工作,確保2019年度全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工作的按質按期完成。
二、做好2019年度收費數據統計
(一)各收費單位要健全收費臺帳,如實填報《云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信息表》(詳見附件1)和《2019年度收費情況報告表一、表二》(詳見附件2)。其中,省級收費單位請于2020年5月30日前報送至省發展改革委。
(二)各州、市發展改革委在錄入收費單位信息、收費情況數據時,請認真核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費單位、收費金額等信息,確保錄入數據的準確性和流程的完整性。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將2019年度收費情況分析報告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至省發展改革委。收費情況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當地與收費管理相關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2.2019年度收費管理基本情況,包括本地區收費項目的取消和減免情況,收費總額變化情況及原因分析;
3.收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4.對加強和改進收費管理工作的建議;
5.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6.附表:市場價格監管系統導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調查表”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匯總表”。
三、其他要求
(一)各州、市價格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通知要求及各地實際,提出具體要求,并將通知轉發至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和州級收費單位。
(二)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本系統及下屬有關收費單位。
(三)統計工作結束后,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及時梳理有關情況,通過單位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2019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工作開展情況,對不按要求報送收費情況的,一并向社會公告。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2月20日
(聯系人及電話:李彥輝 0871-6311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