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無廢細胞”建設申報與評估認定指南印發
- 時間: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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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董宇虹)日前,昆明市“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昆明市“無廢細胞”建設申報與評估認定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進一步完善“無廢城市”創建評價體系。
“無廢細胞”是指在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等工作績效突出的社會生產生活各類組成單元,是踐行“無廢城市”建設理念,促進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生產方式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載體?!盁o廢細胞”包括“無廢學校”“無廢社區”“無廢街道”“無廢小區”或“無廢村莊”“無廢景區”“無廢酒店”“無廢商場”“無廢工廠”“無廢園區”“無廢礦山”“無廢醫院”“無廢工地”“無廢機關”“無廢農場”“無廢機場”“無廢口岸”“無廢體育賽事”“無廢演出活動”等各種類型。
《指南》包含12項,適用于昆明市轄區范圍內的機關、工廠、鄉村、小區、校園、酒店、民宿、景區、醫院、商超、農場等各類“無廢細胞”建設和評估管理?!吨改稀访鞔_了“無廢細胞”建設堅持因地制宜、行業牽頭、自愿申報、動態管理的原則,采用主管部門評估認定、統籌協調部門公示命名的方式。明確了“無廢細胞”建設申報與評估認定的具體流程、要求和動態管理等內容。
《指南》明確,申報單位存在下列情況不得申報:3年內發生涉固體廢物傾倒等環境污染事件,被媒體曝光、社會影響惡劣并未完成整改的;3年內存在涉固體廢物等環境信訪舉報案件,被相關部門查處、勒令整改的;申報材料不實或涉嫌造假的;存在其他影響申報的重大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