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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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和《云南省“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部署的重點任務,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21〕1197 號)等文件精神,經云南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開展2023年度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1.云南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3年以上,擁有較強影響力和研發創新能力、知識產權優勢明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科研組織。
2.主要技術、產品和設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利、商標等
知識產權申請量、授權量、擁有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強,近2年知識產權轉化實施率達到60%以上,專利產品和專利技術營業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40%以上。
4.有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管理制度、管理人員,有能滿足知識產權工作需要的經費預算(占研發投入5%以上),具備開展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所需的組織管理能力。
5.經營狀況和成長性良好,依法納稅,近2年無行政處罰和失信記錄、無知識產權侵權事件、無影響知識產權示范的法律糾紛。
6.優先支持在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https://www.zlcp.org.cn/)上成功備案,以及獲得《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認證的企業或科研組織。
(二)申報材料
1.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申報書(附件)。
2.附件材料包括: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方案、主體資格和銀行開戶許可證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證書和年度監審證明、主要知識產權權屬證明、主要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專利技術轉化實施情況、專利產品備案情況、專利產品銷售情況、知識產權經費投入、申報前一年完稅證明和財務報表、獲獎證明等。
3.紙質材料按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申報書、附件材料的順序裝訂成冊。電子材料以“單位名稱+示范企業申報書”作為文件夾名,內含申報書(word格式)和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掃描成一個pdf文檔)。
(三)推薦方式
各州、市市場監管局在組織、動員和指導本地創新主體申報的基礎上,對申報材料完備性、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準確性、失信侵權行為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擇優向省市場監管局推薦。中央駐滇單位可直接向省市場監管局申報。
二、培育期限
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期限為兩年。期滿應積極申報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不申報或連續2年申報不成功的,取消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稱號。再次具備申報條件的,可重新申報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
三、工作銜接
(一)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確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或“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且積極參加2023年國家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年度考核、期滿復核的單位,將直接確定為“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
(二)2020年及以前確定的云南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積極參加2023年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申報,但在線測評尚未達標的,可申報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
(三)2021年和2022年確定的云南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三年期滿仍未能成功申報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可于期滿后申報云南省知識產權推動高質量發展示范企業。
四、工作要求
10月20日前,各州、市市場監管局將確定推薦的示范企業申報材料(紙件一式2份)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電子材料以“州市名稱+示范企業申報材料”作為文件夾名,發送至指定郵箱。
聯系人:李老師
電 話:0871-64566760
郵 箱:ynipols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