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信用信息管理服務工作支持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
- 時間: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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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發改財金〔2020〕223號
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州(市)發展改革委: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有關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系列決策部署,深入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2條措施的意見》(云政發〔2020〕4號),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同時,推動企業單位復工復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保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失信行政處罰信息認定和報送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失信事件的查處,將依法查處的哄抬防控物資價格、擾亂市場秩序以及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違法失信行為行政處罰信息,于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推送到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信用中國(云南)網站進行集中公示。未按時推送的,將在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綜合考評中扣減相應分值。
二、加強疫情防控信用信息宣傳
省發展改革委在信用中國(云南)網站開設了“云南省疫情防控信用監測”專欄,集中宣傳展示我省在疫情防控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誠實守信、樂于助人等先進事跡,集中曝光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失信事件。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公開發布相關信息的監測和報送,報送和采用情況可酌情在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綜合考評中加分。
三、依法依規開展聯合獎懲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信用聯合獎懲的工作要求,對照已簽署的聯合懲戒備忘錄,合理認定嚴重失信對象名單,對疫情防控期間的嚴重失信對象實施懲戒;對涌現出的誠信優秀典型給予激勵。相關獎懲案例通過聯合獎懲系統及時報省發展改革委。對國家通過聯合獎懲系統反饋的守信失信事件,地方信用主管部門要及時跟進相關部門處理情況,持續跟蹤處理,及時通過聯合獎懲系統反饋。
四、加大信用激勵力度
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對積極圍繞預防、診斷、治療開展相關技術和產品研發,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納入科研信用良好記錄,在科研項目申報、項目經費保障等方面給予優待;在疫情防控志愿服務工作中,為參與疫情防控的守信青年實施相關激勵措施;鼓勵企業或單位積極支持防疫志愿工作,對貢獻突出的授予相關榮譽稱號。
五、全面保障信用信息查詢
省信用中心和各地信用主管部門要積極通過信用中國(云南)網站和地方信用網站,為企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查詢服務,在線提供企業公共信用報告查詢、異議處理等服務。企業通過信用中國(云南)網站獲取的信用報告,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事項中作為重要參考。
六、優化信用修復辦理
積極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為企業提供行政處罰信息修復在線申請、進度和結果查詢服務。已納入聯合懲戒名單但在疫情防控期間作出重要貢獻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經營、流通企業,可憑認定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根據具體情況通過信用中國(云南)網站申請及時恢復企業信用,受理部門在收到修復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撤下失信信息。
七、優化行政審批服務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需要,積極實施行政審批、行業準入容缺辦理等。疫情防控期間,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提交的經辦材料存在缺失的,允許其通過“先辦后補”或以書面信用承諾替代等方式先行辦理,保障疫情防控物資的正常生產、流通。鼓勵企業、個人通過省政務服務網上大廳、一部手機辦事通、各部門門戶網站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實現行政審批事項非實地辦理。
八、切實發揮“信易貸”作用
各地、各部門要積極引導中小微企業通過“一部手機云企貸”、“招投標貸”等平臺申請貸款,拓寬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以及重要生活物資生產供應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資金需求反饋渠道,安排特定信貸額度,簡化信貸審批流程,切實提高放貸效率,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支持,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