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3年普惠性“上云用數賦智”行動補助申請指南
- 時間: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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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支持領域
對云南省內注冊且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企業,自《云南省2023年普惠性“上云用數賦智”行動補助申請指南》(以下簡稱《申請指南》)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期間,首次購買遴選確定的云服務商的云服務產品進行補助。
二、支持數量、補助方式及標準
(一)支持數量
新增上云企業不低于10000家。
(二)補助方式及標準
補助方式:補助實行“先分散減補、后集中兌付”,上云企業在首次購買云服務商的云服務產品時提出補助申請,并作出首次購買承諾。云服務商根據申報條件要求對上云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上云企業購買云服務產品的價格,由云服務商給予減免云使用券抵扣部分。
補助標準:上云企業向云服務商首次購買云服務產品實際費用的50%,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0元。同一批次在合規性審查通過的前提下按上云企業和云服務商簽訂合同(協議)時間為準,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申報條件
(一)在云南省內注冊且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參照此標準執行。
(二)自《申請指南》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期間,首次購買云服務商提供的云服務產品可享受補助,同一上云企業全年內只能申請享受一次補助。
(三)上云企業信用良好,在申報上云補助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云南)”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市場監管部門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四、申請受理部門
云南省云上云中心負責申請受理并集中兌付補貼,5家云服務商(詳見附件1)協助受理企業申請。
五、申請材料
線上填寫補助申請表及承諾書(詳見附件2)提交云服務商,同時與云服務商簽訂云服務購買協議并完成支付。
六、企業補助流程
(一)選擇云服務商。
(二)向云服務商提交補助申請表及承諾書。
(三)云服務商審核補助資格,審核通過后可在云服務商官網在線申領云使用券。
(四)選擇云服務產品。
(五)按補助標準減免云使用券抵扣部分后,支付并簽訂合同(協議)。
七、注意事項
(一)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云上云中心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補助資金申報事宜,且不收取任何費用。請企業向云服務商自主申報,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主管部門和單位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省發展改革委、省云上云中心舉報。
(二)申報主體在申請補助過程中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以及拒不配合第三方專業審計機構開展工作的,將列入“信用中國(云南)”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市場監管部門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三)申請企業如認為定點云服務商的補助協助工作不符合有關規定,可撥打監督電話:0871-6311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