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四批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復核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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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設計服務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快推動工業設計賦能我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93號),現組織開展第四批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
(一)申報范圍
云南省內設立了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的制造業企業(單位)、提供工業設計服務的工業設計企業,符合申報條件的均可申報。
(二)申報條件
申報省級工業設計中心遵循自愿原則,申報企業(單位)應當持續穩定運營2年以上(截至申報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良好的軟硬件條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穩定的人員配置,滿足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評價指標(附件1)要求,并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注冊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制造業企業等單位設立的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由其具備法人資格的設立單位申報;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2年內未發生重大環保、質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3.制造業企業等單位設立的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應當是專門成立、獨立運行的分支機構或內設部門。
(三)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單位)對照申報條件,如實填寫《云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附件2)并提交有關材料(附件3),申報企業(單位)所在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申報條件和評價指標進行認真審核并在《云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填寫推薦意見。申報材料應裝訂成冊(一企/單位一冊),申報企業(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四)申報方式及名額
1.申報方式。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企業的申報受理、審查和推薦工作,按照申報條件認真審核把關,擇優確定推薦名單。
2.申報名額。根據各地工業設計發展基礎,結合前三批遴選情況,請認真篩選按照名額(附件4)推薦上報。
二、已認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
(一)復核對象
2016年(第一批)、 2018年(第二批) 、2020年(第三批)認定的21家省級工業設計中心(19家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和2家工業設計企業)(附件 5)。應參加復核的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撤銷其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2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二)復核材料
納入復核范圍的有關企業(單位)如實填報《云南省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附件6)并提交有關材料(附件7),復核企業(單位)所在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申報條件和評價指標進行審核并在《云南省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填寫評價意見。復核材料應裝訂成冊(一企/單位一冊),復核企業(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名稱變更
因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所屬企業發生更名、重組等調整的,應及時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進行變更,并提交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原因、提供變更前后營業執照等有關材料。
三、有關要求
(一)精心組織申報。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轄區企業(單位)開展申報及復核工作,對企業(單位)的申請或復核材料,要對照申報條件和評價指標認真審核,確保質量。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
(二)材料報送。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于2024年 12 月6日前,將上報文件、申報(復核)材料(紙質版一式3份、電子版光盤1份)和《2024年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復核)匯總表》(附件8)等材料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產業政策處1109辦公室)。附件材料請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官方網站下載。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饒昆靖 艾宗芳
電話:0871- 63513030
電子郵箱:ynsgxtcyc@163.com
地址及郵編:昆明市永安路37號 650011
附件:1.云南省工業設計中心評價指標
2.云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
3.申報材料清單
4.2024年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州(市)申報名額表
5.第一、二、三批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名單
6.云南省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
7.復核材料清單
8.2024年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及復核匯總表